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就业范围急剧扩大。很多务工人员选择走出国门“淘金”。远在异国他乡发生工亡纠纷,如何调解?今天就让我们看一下廊坊市安次区司法局调河头司法所,调解的这起跨国务工工伤死亡赔偿纠纷调解的典型案例。
事件回顾
2018年6月廊坊市某公司(甲方)雇用廊坊市安次区58岁的李某某到智利共和国某工地担任保安。智利时间2019年1月2日李某某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
甲方及时将李某某死亡的情况告知了其两个女儿李某娜、李某娇(乙方),二人均已成年并婚配。甲乙双方初步接触,并经过熟人斡旋,已达成初步意见。
甲方提出赔偿乙方86万元,作为李某某工亡赔偿金;甲方负责在当地对李某某尸体处理,并将骨灰运回国内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手续费。乙方姐妹二人不知甲方意见是否适当,并对甲方的经营状况和信誉度产生质疑,同时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帮助她们解决父亲死亡赔偿问题,二人于2019年1月19日来到安次区司法局调河头司法所寻求帮助。
调河头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了此案的大致情况和姐妹二人希望调解尽快解决的意愿后,建议姐妹二人向调河头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2019年1月19日李某娜、李某娇姐妹二人向调河头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其父工亡赔偿案。
调河头乡调委会了解了具体案情后,同意在征得甲方同意调解意见后,即着手此案的调解工作。
2019年1月21日,李某某工亡赔偿案调解工作组成立,开始进行调解前调查工作。调解组了解到,李某某丧偶多年,两个女儿都结婚成家,李某某及其两个女儿的经济条件都很一般,李某某有一些经济头脑,生前经营各种生意,还欠了不少债务,生意失败后,随赴智利打工。调解组还对甲方公司进一步调查了解,甲方公司确实近年来经营不佳,营业收入及税金都不多,财务状况堪忧。甲乙双方基本情况已经掌握,开始约见当事人。
调解组首先约见了死者的两个女儿,很快就有6人来到调河头调委会情绪激动、诉求杂乱,其中包括死者李某某的另外4名亲属,都要听一听如何调解、如何解决,来为姐妹二人把关助力。调解工作组首先声明调解工作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不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另外强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调解组成员李某某所在村党支部孙书记对调解组的情况作了介绍,发挥了熟人的优势,使对方增加了对调解组的信任,这一行6人的情绪平稳下来。
互不信任成矛盾点
调解组了解到,此6人都已经与甲方接触过,并咨询了律师,认为甲方给出的赔偿条件(甲方赔偿乙方86万元,作为李某某的工亡赔偿金;甲方负责运回李某某骨灰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手续费)可以接受,但了解到甲方目前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即使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姐妹二人协助甲方完成死者尸体处理骨灰运回国内全部手续及工作,恐怕赔偿款也不会很快全额给付,若形成受害方追讨欠账的局面,姐妹二人会更加痛苦不堪。
同日下午,调解组继续约见了甲方。甲方法人代表刘某某向调解组详细讲述了李某某意外事故死亡的经过,智利警方出具了李某某意外事故死亡认定书,乙方(李某娜、李某娇)认可其父意外事故死亡以及前期双方接触等情况。死者李某某的尸体现在仍然在智利的停尸房,未做火化处理,等待其两位女儿是否与其父亲最后告别的意见。如果乙方姐妹二人要求到智利,办理护照需要时间,尸体也不能保存太久,尸体处理久拖不决会引发更多地麻烦;同时也表达了对乙方姐妹二人的不信任,恐怕他们拿到全额赔偿款后,出于对甲方的怨恨,不配合办理仍在国外的死者尸体处理手续或提出其他要求,到时甲方会承受政府方面的很大压力。甲乙双方在之前的接触中,已经表现出了对彼此的不信任。现在甲方急切地希望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尽快解决该工亡赔偿案。
第三方介入担保执行
调解组提出,鉴于甲乙双方互相不信任,可否找到甲乙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作为担保人,甲方依照协议首先把李某某86万元死亡赔偿金存到第三方账户上,待乙方按照协议完成配合甲方处理完毕李某某的尸体骨灰运回国内后,再由第三方把86万元死亡赔偿金支付给乙方,事结案了,双方都能满意。甲方代表刘某某说,先前公司也考虑过第三方保证人的问题,最好是政府来担当第三方保证人,这样双方都能接受,省时省力,保证人的信誉度也高。
司法所长表示,依照法律政府是不能作为担保人,是否可以让乡政府法律顾问解律师所在的廊坊市某某法律事务所来担当这个第三方的角色。
2019年1月23日,律师表示,经过与他所在的法律事务所负责人协商后,法律事务所同意作为李某某工亡赔偿案的第三方保证人,签订三方协议,留存甲方给付的李某某死亡赔偿金86万元,但需要甲乙双方共同支付2万元佣金。
调河头司法所长约见了甲乙双方代表通报第三方担保费用问题,乙方不愿出,甲方嫌费用高,调解工作再陷僵局。经过调节组再次深入工作,甲方最终同意全部承担2万元佣金。
2019年1月25日上午,调解组3人、甲方4人、乙方2人,先后来到调河头乡调委会,参加第一次调解协商。甲乙双方都请各自律师草拟了赔偿协议,调解组将双方草拟的协议内容逐条征求彼此意见,甲乙双方激烈交锋,调解组极力解释、斡旋、调和,经过3个小时的协商,双方互相配合解决死者李某某尸体处理骨灰运回国内问题的条款基本取得一致意见,但在86万元死亡赔偿金给付条件和时限上发生最大的争议,互不信任的情绪很大,暂时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暂停,待双方冷静考虑后,再继续调解。调解组研究后,对甲乙双方争议的事项提出了折中意见,责成解律师草拟调解协议,同时调解工作暂停,视情况和时机再启调解。
随后的5天内,甲乙双方每天打电话或面见调解组成员,询问各方面的情况,急切的心理展露无遗,害怕调解组终止调解,令其再找他途。期间。调解组针对甲乙双方的争议,做了大量的劝解工作,效果很好,双方互相妥协,达成协议的机会成熟了。解律师草拟的赔偿协议很快完成,鉴于双方对争议问题的意见趋于一致,调解组决定,2月1日重启调解。
2019年2月1日上午9点,调解组和甲乙双方按时进入调解室,第二次调解开始。调解组首先提出对双方争议问题的折中意见,供双方参考。经过5天的冷静思考和调解组的劝解工作,甲乙双方的互不信任情绪降低许多,再次协商时的语言语气也缓和了很多。又经过2个多小时的互相交锋、调解组的劝解和互相妥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在协议签订后十日内,将86万元赔偿金汇入保证人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账户,律师事务所及时将保证人收到甲方86万元赔偿金的信息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依照协议完成配合甲方处理死者李某某尸体骨灰运回国内的各项工作,待李某某尸体处理完毕,骨灰运回国内后,甲方书面通知保证人,可以将86万元赔偿金给付乙方,甲方通知保证人给付乙方赔偿金时间不晚于2019年5月15日,届时如果甲方未向保证人发出给付乙方赔偿金的通知,在乙方出具全部配合甲方完成各项工作的书证情况后,保证人应该在十日内将86万元赔偿金给付乙方。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否则自愿向对方承担违约金50万元。调解协议圆满达成,2月2日由解律师制作三方协议,2月3日甲乙双方到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三方协议。剩下的工作就是监督执行协议。
协议执行再起波澜
果不其然,协议执行环节出现了问题。依照协议,协议签订后10日内(2月13日前),甲方应该将86万元赔偿金汇入保证人指定账户,但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之前将86万元赔偿金汇入保证人指定账户,已经构成违约。律师事务所及时向调解组反馈了甲方的违约事实。调解组向甲方了解了情况,甲方确实因资金问题,不能按时履约,请调解组代甲方向乙方求得谅解,宽限几日,甲方一定足额给付赔偿金。乙方也多次向调解组询问甲方违约后应该如何处理。调解组如实告知乙方现在甲方的财务状况和延期支付请求,同时也希望乙方能够谅解甲方,暂且相信甲方,延后几天,就能够支付足额的赔偿金,然后继续执行协议。如果不认可,可以甲方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姐妹二人表现出了非常的失望和无助,只能再等待几天,等待甲方履约。2月26日甲方终于将86万元赔偿金汇入保证人账户,乙方也愿意继续执行协议。之后,双方执行协议基本顺利,4月1日死者李某某骨灰运回国内,送到乙方手中,4月2日李某某骨灰安葬完毕。4月6日保证人将86万元赔偿金给付乙方。李某某工亡赔偿案调解协议执行完毕。
司法点评
本案案情比较简单,但涉及死亡赔偿,受害人容易情绪失控,对调解工作造成很大困难。但对本案进行深入剖析,对当前重大民事纠纷调解工作能有一定的借鉴启发作用。
1、调解重大民事纠纷案件,在调解员对相关法律政策不够清楚的情况下,及时邀请村居或政府法律顾问介入调解,对维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作用,对保证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有重要作用。
2、调解工作中,如果需要其他方面介入,要及时邀请;也不要拘泥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条条框框,自缚手脚,无所作为,要及时转换工作思路,可以将无偿的人民调解与有偿的民间调解密切衔接,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权利和意愿的情况下,人民调解员做好弥合各方分歧调合各方利益的工作,对解决调解难题,为群众排忧解难,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3、人民调解员在平时的调解工作中,要不断摸索和积累各种调解模式和方法,根据案件调解需要,可以灵活转换调解模式和方法,力求尽快案结事了,尽可能减小当事人在时间、精力和金钱上耗费,使人民调解工作做到真正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