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青县公安局盘古派出所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姚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临近岁尾,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进入高发期和易发期,为确保辖区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盘古派出所认真贯彻县局的部署,深入落实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健吾同志的指示,把“打非”(即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工作做为首要任务,更做为重要任务来抓,对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坚决予以顶格处理,做到打击一人、震慑一村、教育一镇、稳定一方,坚决预防杜绝爆炸事故发生。
工作中,一是宣传到位。充分发挥微信等各类新媒体和大嗽叭、宣传单等传统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危害性;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打非”的信心、决心与力度;广泛宣传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使“打非”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落实责任制到位。与各村村委会、企业逐一签订“两不一检举”(不从事不参与爆竹非法活动、不向爆竹非法活动提供场地或便利条件;积极检举发现的非法行为)承诺书与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三是排查到位。盘古派出所下足大功夫、苦功夫、笨功夫排查烟花爆竹非法行为,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查与突击查相结合,重点查与反复查相结合,自2019年12月份以来,以废弃厂房、闲置院落、出租房屋、饲养场、果园、温室大棚及镇乡交界地带为重点,先后对辖区拉网式排查6次。
2020年1月6日,盘古派出所所长王世松亲自带队,在对辖区某村拉网式排查行动中,在村边一废弃厂房处当场查获烟花爆竹17箱,经传唤讯问废弃厂房所有人姚某,姚某如实供述了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
四是打击到位。对查获的违法犯罪人员绝不留情,一律顶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