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监察体制还存在着一些漏洞,只有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不断推动改革向全面发展,才能查补漏洞,使国家体制更加健全,国家法律更加严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也是一次法治、体制、观念等多层面的创新。要坚决支持和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强化不敢腐的威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反腐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毅力,确保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能够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以前全面从严治党主要聚焦的是全体党员干部,而一些同样行使着公权力,滥用职权、贪腐问题频发的非党员就成了漏网之鱼。这次监察体制改革抓住了这一漏洞,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折射出党和政府从严治官、依法限权、对任何人违纪与腐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大产生,将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回答了“谁来监督监察委员会”的问题,在制度与可操作性上避免了“灯下黑”。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深刻地认识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高度,始终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改革,真心支持改革,全力配合改革,用自己的真实行动阐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魏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