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来交警曝光交通事故终生禁驾人员信息)
2018年4月28日20时50分左右,郑某驾驶冀G7T**8号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241省道怀来县存瑞镇义合堡村路段,将行人芦某平撞倒后,车辆驶向公路西侧路外撞上公路设施,造成车辆及公路设施受损,芦某平经司法鉴定构成重伤,郑某弃车逃逸的交通事故。
郑某驾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条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一款之规定,郑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芦某平无责任。
郑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使车辆受损,造成芦某平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郑某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