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芳芳: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大浪淀乡组委员
在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加快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截至2019年9月,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达28.47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7.42%。按流转规模划分:其中,1000亩以上2.3万亩,占比8%;500亩以上2.2万亩,占比7.7%;300亩以上2.7万亩,占比9.5%;100亩以上5.8万亩,占比20%;50亩以上8.4万亩,占比29.5%。由此可以看出100亩以上规模流转占比不到50%,规模化流转有待推进。承包经营具有规模偏小、土地过于分散、劳动力与技术十分缺乏等问题。如此一来,自然不利于发展现代农业,也不利于新型农业机械与技术的运用。
二、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不够健全
一些农民虽然心中有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思路,然而却往往因为缺少健全的交易市场而造成供求双方在信息沟通上的不流畅,以至于产生了撂荒等状况,那些真正需要转进土地开展经营活动的农民群体却往往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而无法找到可以用来转让的土地。
(二)风险保障体系不够完善
土地流转的出让方往往会担忧土地流转之后的各经营项目是不是能维持长时间的经营,是不是能够按时地收到出让金,在土地收回之后其生产能力是不是能够很快恢复。土地受让方则十分担忧土地出让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还没有到期以前就宣布单方毁约,造成其投资难以收回与自身利益受损的后果。
(三)农民群众的认知程度不高
部分农民群众觉得土地是其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保障,其衣食住行、养育子女以及养老等各项费用均应来自于此,以至于他们认为是农民就不能离开土地。近年来我国出台的众多惠农利民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又加强了他们不能离开土地的信念,由于其认识能力有限,对于土地流转顾虑重重,以至于缺乏足够的主观能动性。
(四)土地流转的监管力度不够
在目前的农村土地流转中,大多是农民群众之间或者农民群众与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机构之间按照自身意愿来实施的,自然也就难以保证农民群众的利益。
三、推进土地流转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加强宣传。成立专门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服务全县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通过电视、会议、标语标牌、下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土地流转的好处,让群众真正认识到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农村劳动力的不足,土地流转是必然趋势。“职业农民”将代替传统农民,成为一种新型职业。通过宣传让老百姓从内心真正认识,真心接受,化被动流转为主动流转,从而打开土地流转的新局面。
(二)积极引导、完善服务。通过示范区、科技示范园、高标准良田等建设项目,示范带动,引导群众进行土地流转。
(1)反复向群众宣传土地方面的有关政策,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的利益,化解矛盾,确保土地流转规范运转。
(2)各乡镇以农经站为依托,组建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搜集农民需要流转的土地信息,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政务栏窗口等形式及时向外发布信息,使土地得到及时流转。
(3)各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中心,负责收集、整理、更新、发布等工作,为土地流转搭建一个很好的平台,有力地保障土地流转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管理。
(1)县政府要制定土地流转规范操作章程。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租赁、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的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由村镇两级备案、鉴证,充分发挥农经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县土地流转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
(2)制定相应的考评办法,通过考评对各乡镇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总结,奖励先进,有力于推动乡镇的土地流转工作。
(3)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保障,实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四)政策扶持。
(1)对受让面积大、流转期限长、符合有关条件的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农产品基地等建设项目。并且对从事粮、棉、油等生产的经营主体,应给予每亩一定金额的奖励。
(2)认真落实农业保险政策,把流转土地在1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重点参保对象。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防灾减灾项目扶持。
(3)协调金融机构加强对土地规模经营者的信贷支持,加快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对实力强、资信好的经营者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集中连片儿流转土地,从事高效特色农业生产,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政府应给予更大力度的扶持和奖励。
来源:南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