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净化城市大气环境。根据《香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主城区焚烧祭祀用品的通知》要求,香河县主城区禁止生产、销售、焚烧祭祀用品。监管重点区域为各类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城区及农村小副食店、殡葬用品商户。对于生产销售纸钱、纸扎、锡箔、冥币等封建迷信丧葬祭祀用品的,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由县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非殡葬用品经营场所超范围经营殡葬用品的,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于无照殡葬用品生产厂家、擅自印刷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印刷企业,以及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生产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行为的,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行查处。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