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自2019年12月31日零时起,港口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医用耗材全部实行“零差率”按实际进价销售。
为了保证本次价改的准确性,保证物价收费平稳过渡。港口医院由医保物价科牵头,医学装备部、网络信息科共同参与,对医院现有耗材逐项进行核对及进价录入,并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全面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是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的重要手段,是破除“以耗补医”的重要举措,是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结构性调整重要环节,此项政策是我院继2017年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之后又一重大惠民举措,对于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