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民田某将一面写有“依法办案,热情为民”的锦旗送到青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手中,对民警及时帮其找回丢失现金表示深深地感谢。
据了解,1月2日上午10时许,治安大队接到田某报警称:自己在青县沧州银行ATM机上存钱时,因接打电话却忘记将钱存入便匆匆离开,约20分钟后才意识到钱没有存入,便心急火燎地赶到银行,可此时9000元现金早已不见踪影。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查看银行监控视频发现,田某离开后,一男子进入ATM机办理业务,很快发现了存钱槽内的现金,便将现金拿走。民警通过走访调查仅用15分钟就确定了该男子身份信息,并与其取得了联系,该男子开始在电话中拒不承认捡拾了现金,在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该男子最终归还了田某遗失的9000元现金。
警方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银行ATM机取款机上发现他人遗失的银行卡、现金等财物时,应及时交由银行工作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千万不要贪图便宜据为己有,否则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得不偿失。同时市民在银行取款离开后,一定要检查银行卡和现金是否有遗漏,避免造成财产损失,一旦发现遗失,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