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来警讯2019.12.23| 上周警事儿)
2019年12月14日9时许,交警直属中队根据大队指挥中心预警通报,在沙城镇存瑞大街交通局路口处,对显示异常状态的冀GDS6**小型轿车进行核查。检查中,该车驾驶员出示了姓名为王某龙的机动车驾驶证,但经民警查询比对,其驾驶证登记信息与本人明显不符。在此过程中,驾驶员举止慌张、言行不一,行为甚是可疑。警员们充分运用警务信息反复核查比对,最终确定其真实姓名为吕某生(男,49岁,怀来县小南辛堡镇人),早在2014年因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被判刑并吊销驾照、终身禁驾。刑满释放后,其用自己的照片套用朋友王某龙的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伪造驾驶证,以备检查,违法驾车。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交通违法行为人吕某生因实施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予行政拘留二十日、扣留机动车并处叁仟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