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不以规矩,不能成为方圆”。规矩者,方圆之器也,矩以制方,规以制圆,依规矩而方圆乃成。国不可一日无法,家不可一日无规,规矩是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的办事规则和行动准绳。一个人,如果没有规矩,很难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一个政党,如果没有规矩,就注定成为一盘散沙。因此,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树立规矩意识,做做守规矩的带头人。
要打造“金刚不坏之身”,一靠自觉,二靠监督。要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特别是法纪的监督。要带头敬法护法、遵纪守法,自觉把个人行为、行政行为等严格约束在法律框架内,按法律办事、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牢固树立党纪国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依法用权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党纪国法不仅要发自内心的信任、信服、信仰和敬畏,还要用实际行动践行,严格依法依纪办事。
要自觉按规矩办事。一个不讲规矩的人,必然是对党不忠诚的人;一个不守纪律的人,就会在大是大非面前陷入盲区、在原则问题上误入歧途。当前,制度规矩的笼子越收越紧,但仍有一些现象应当引起高度警觉:有的嘴上讲按规矩办,往往还是按习惯做、按经验办;有的场面上不敢为之,私下里还在悄悄干;有的明规则立起来了,潜规则还有市场。
不讲规矩是破坏党内组织生活的腐蚀剂,不守纪律是产生腐败行为的催化剂。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铭记“木受绳则直,人守法则正”、“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铁律,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紧制度的藩篱。(符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