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东里庄镇一村民因家中老人去世,在自家门口燃放爆竹,被东里庄镇政府、东里庄派出所查处,并没收其剩余爆竹,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燃放者予以批评教育并罚款500元。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对晋州市改善环境质量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有不良影响,晋州市出台了《晋州市烟花爆竹全域“双禁”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强化宣传,营造声势。村内悬挂禁燃宣传条幅,向村民多做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村民改变传统观念,文明办理婚丧嫁娶活动。二是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明确属地管理,齐抓共管,互相监督,并且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包片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强化巡查,严厉打击。安排人员对域内所有村庄、街道开展巡查,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者进行严厉处罚,保障“双禁”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