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提醒!提醒!
小喇叭再次广播一遍
2020年度辛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5日
就剩最后的7天啦还没缴费的抓紧看一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2020年度辛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共涉及全市53万余人,缴费标准确定为每人2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政府资助,个人不缴费。集中征缴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25日。
12月17日下午,市民们正在行政审批局二楼办税服务厅有序缴纳保险
缴费方式
微信→支付→城市服务→河北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进行缴费。
在村(居)委会可通过便携式自助终端直接刷卡缴费。
直接到辛集市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各金融网点进行缴费。
注:原参保的居民,可自行选择上述任一方式缴费,符合参保条件新参保的,须先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村(居)委会进行参保登记,再进行缴费。
住院医疗待遇和支付比例
辛集市参保居民到市域内医疗机构就医的,政策范围内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级别确定,及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确定,分别为:
辛集市参保居民到市外省内医疗机构就医的,政策范围内,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级别确定,及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确定,分别为:
辛集市参保居民到省外医疗机构就医的,政策范围内起付标准为4000元,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45%。
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医保待遇水平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颗料、中药制剂(含医院制剂)支付比例比西药提高10个百分点。列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的中医诊疗项目支付比例比西医诊疗项目提高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95%。
严格转外就医备案管理
辛集市参保居民到市域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应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降低20%。
落实全省推进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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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京津冀医疗保障深入合作的有关要求和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市与18家京津地区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进项了签约,政策范围内起付标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享受上述市外省内医疗机构待遇政策和就医地医保目录。
税务局咨询电话: 0311-83308669
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311-83297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