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判,经审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与起诉书指控一致……”近日,9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及2起涉嫌盗窃罪案件在裕华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值得注意的是,这11起案件虽涉及不同罪名,但只开了1次庭,用时16分钟,便全部审理完毕,并当庭判决。
如此高效的原因是因为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裕华法院依法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理过程中,审判员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依法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11名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表示认罪悔罪。经过16分钟的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分别判处11名被告人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通过远程视频对此次庭审进行了观摩。
自被省法院确定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法院以来,裕华法院以提升司法效能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与发展。截至目前,裕华法院适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70%以上,平均7日内结案,最短的当天立案当日审结,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庭审时间3至5分钟,当庭宣判率100%,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采用率占98%,服判息诉率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