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络诱骗11岁“金主”4万6,高阳检察院跨省上海将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
在上海工作的安徽人陶某,通过变相“出售”网络游戏账号,于2019年9月8日至10月4日期间,诱骗高阳县11岁未成年人三十余次,涉及金额4.6万元,还将被害人拉黑企图抹消证据,事后孩子父亲发现情况及时报警。日前,河北省高阳县检察院跨省上海市对涉嫌诈骗罪的陶某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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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系某美容会所技师,有稳定收入,业余时间喜欢玩网络游戏。2019年9月8日,陶某在网络上直播时,一个“大主顾”一次性打赏一百元,令他喜出望外,立即将其加为好友,并提出可以有偿出让自己的游戏账号给对方玩,对方马上向他转账800元。通过语音聊天,陶某发现对方是个孩子,陶某马上意识到机会来了,他决定要从这个孩子身上“捞上一把”。于是,陶某提出自己还有更“牛”的游戏账号,但如果想玩个尽兴,需要对方更加大方一些。“大主顾”毫不犹豫地转账给陶某3888元。陶某喜不自禁,从网上租了一个“靓号”给小男孩,假意说是卖给他。但“靓号”租期只有一天,到期后便自动被收回了,小男孩以为是陶某更改了账号密码,陶某骗小男孩说可以给他更好的账号,让他再转一些钱,小男孩信以为真,就又向陶某微信转账,陶某就又租号给他发过去。如此这般,到今年10月4日,小男孩共向陶某转账三十二笔,金额达到46000余元。为了不被家长发现,每次转账后小男孩就将父亲的手机短信删除。后来,小男孩发现陶某总是骗他,便不再理睬陶某,陶某为了防止败露将小男孩拉黑。不久,小男孩的父亲发现银行卡里少了四万多元,追问之下,小男孩才说出了真相。本案被害人被骗时仅11周岁,若非陶某的家人及时退赔,其父亲势必蒙受经济损失。等待陶某的,必将是法律的惩罚。
重要提醒
检察官提醒: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方面要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培养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防止沉迷于游戏,另一方面还要教育孩子树立防骗意识,并对微信账户、银行卡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因未成年人擅自操作而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