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自11月20日至22日3天时间,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举办全市生态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评审会议。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廊坊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分管法制工作共计30人参加评审会议,参评的行政处罚案卷共计55件,以《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原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为标准,采取各参评单位交叉评查、市局法律顾问参与现场点评等方式进行。
在11月22日案卷评查情况通报会上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岳玉军副调研员对此次案卷评查情况进行总结,通过此次案卷评查,我局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程序到位,案卷管理规范,法律文书统一,符合依法行政规定,案卷质量较以前有很大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经过案卷评查结果评定,霸州市分局、大厂县分局参评的案卷被评为我市2019年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示范案卷。虽有提高,但各地间办案差别较大,存在个别案卷处罚主体不够清晰、法律运用不够明确、文书归档不规范等问题。
岳玉军强调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系统要针对此次案卷评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整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