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彭村乡路外河村党支部原书记于明亮被开除党籍
固安县彭村乡路外河村党支部原书记于明亮,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于明亮开除党籍处分。
大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正股级干部窦德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大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正股级干部窦德敬犯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大城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窦德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大城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窦德敬政务撤职处分。
霸州市岔河集乡钱庄村党支部书记李金柱被开除党籍
霸州市岔河集乡钱庄村党支部书记李金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金柱开除党籍处分。
固安县固安镇北解家务村村民李东辉被开除党籍
固安县固安镇北解家务村村民李东辉,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东辉开除党籍处分。
永清县原大辛阁樊庄村村民龚勇被开除党籍
永清县原大辛阁樊庄村村民龚勇,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永清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龚勇开除党籍处分。
霸州市霸州镇东七街村民赵国胜被开除党籍
霸州市霸州镇东七街村民赵国胜,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国胜开除党籍处分。
固安县牛驼镇金家营村村民石建兵被开除党籍
固安县牛驼镇金家营村村民石建兵,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石建兵开除党籍处分。
永清县刘街乡土楼胜利村村民钱金钊被开除党籍
永清县刘街乡土楼胜利村村民钱金钊,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永清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钱金钊开除党籍处分。
安次区葛渔城镇东街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罗永旺被开除党籍
安次区葛渔城镇东街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罗永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违纪并违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安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永旺开除党籍处分。
固安县渠沟乡白得碾村村民王国新被开除党籍
固安县渠沟乡白得碾村村民王国新,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国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