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护航“花蕾”健康成长,张北县检察院在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促进校园平安和谐建设,近日,张北县人民检察院分别走进县第二中学、师范路小学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现场向教师及学生代表讲解了法治安全知识,并且赠送了《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如何加强自我保护》等宣传手册。活动后,就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县检察院、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机关工委等相关领导及部分教师代表参加了座谈。
会上,张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渠振兴传达了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通报了该县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如何加强校园安全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地加强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工作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建议,并作了充分的交流。
最后,张北县检察院检察长宋锋就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并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提升认识。要认真学习“一号检察建议”精神要旨,深刻领会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把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实抓好;二是要丰富形式,加强宣传。要搭建宣传载体,通过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播宣传,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调查问卷、知识竞赛、观看视频、PPT等,全面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三是要加强普法,营造氛围。各部门要立足自身工作职能,积极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法治讲座,检察院将积极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组织精干力量赴辖区内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推进法律宣讲常态化;四是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检察院要积极与教育部门、团委、妇联、学校等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共商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五是完善机制,强化落实。要建立建全组织协调、会商研判、信息通报、检察建议落实等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紧密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