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河长办“市民河长” 招募公告
为助力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激发全市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公众参与河长制工作,形成治水合力,推进社会协同治理,实现我市所有河流“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市民河长”50名,参与我市主要河流的生态环境整治行动,为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工作出谋划策,发挥监督作用。现将有关招募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年龄25岁-65岁,身体健康者;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3、热心环保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
4、采取就近原则,河流周边居民优先;
5、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有水利或环保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二、招募时间:
2019年11月6日-11月20日
三、报名方式:
“市民河长”采用自荐或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河长办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由市河长办负责招募。网上报名邮箱:lfswjhzb@126.com;咨询电话:0316-2380796。
廊坊市河长办“市民河长”招募活动报名表可登录廊坊传媒网(http://www.lfcmw.com/content/2019-11/
05/content_878118.htm)下载。
四、工作内容:
“市民河长”以社会监督人的身份参与管理河流,协助河长办开展治水监督工作:
1、开展河流调研、监督治水工程,发现河流漂浮物、河边垃圾、河道违法违规及偷倒偷排等问题,及时汇报;
2、收集河流治水相关信息,及时反映市民意见;
3、宣传治河政策,带动居民护河爱水;
4、每月定期与水利部门沟通交流,助力我市河流治理。
五、选拔方式:
公开招募“市民河长”,程序为面向全市宣传动员、公开报名、自荐或组织推荐、筛选、培训、颁发证书(任命)、正式上岗。“市民河长”招募按照自愿报名原则,有时间、有精力,符合条件的热心人士经选拔后可担任“市民河长”。
六、组织聘任:
确定“市民河长”名单,颁发“市民河长”聘任书,配发统一的“市民河长”标志;“市民河长”属于志愿公益岗位,不计报酬。
特此公告。
廊坊市河长办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