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机动车选号新号段的
通 告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号牌管理规定,经请示河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同意,定于2019年11月18日8:30投放小型汽车号牌号段冀R!!G@!、冀R!!H@!(其中“!”代表数字;“@”代表字母,不含“I、O”)用于全市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投放小型汽车号牌号段冀R!!J@!(其中“!”代表数字;“@”代表字母,不含“I、O”)用于全市公安网机动车随机选号;投放大型汽车号牌号段冀RQ!!!!(其中“!”代表数字;“@”代表字母,不含“I、O”)用于全市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