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都是一家人,应该万事以和为贵。因为我的‘狭隘之心’给法院添麻烦了,这次我心服口服,心甘情愿按判决书把地还回去!你们辛苦了!”被执行人吕某忠在听完兴隆县法院执行法官的劝导后追悔不已。
近日,兴隆县法院经过多番倾情调解和巧妙执行,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
被执行人吕某忠与执行申请人吕某飞为叔侄关系,因土地分配问题引发争执,导致法庭相见。早在2012年,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就承包地分配达成协议,但多年来被执行人吕某忠一直私自占用协议上归申请人的0.6亩土地。吕某飞多次沟通无果,只能一纸诉状将亲叔叔告到法院。
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吕某忠要将0.6亩土地交付吕某飞经营管理并收益。可吕某忠却迟迟不履行义务,吕某飞向法院执行局提出申请。
兴隆县法院执行法官了解到此案为近亲属纠纷,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激化家庭矛盾,综合考虑后打算采用和解方式执行。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言辞激烈,互不让步。随后,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才肯吐露心声,明确争论的焦点在于地价上涨,具体土地范围不清楚,谁也不愿意损失丝毫权益。
多次调解不成,执行法官决定改变工作方法,带领干警深入争议土地所在村,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量体裁衣”,亲自测量。拿到最终测量结果后,执行法官再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让其深刻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与此同时,对双方继续展开情感攻势,劝其解开心结,能够互谅互解,发扬“家和万事兴”的优良传统。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同意配合执行,申请人成功收回土地。(王菲 齐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