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种初心,比为人民服务更崇高;没有一种使命,比为人民造福更伟大。要保持和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确保党的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为人民服务进行到底。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长期坚持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坚持为群众谋利益思想保证的重要途径,是坚持我党领导地位不动摇的具体要求,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的有力保障。党员干部作为这一思想保证的重要践行者,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以感恩的心服务群众,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幸福。
毛泽东同志说:“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则必须确保服务的出发点正确。如果一名党员干部是为了政绩、提拔、功名等,那么,一旦得不到相应回报,就有可能不会继续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因此,全心全意应该是发自内心的主动自觉行为,而不是被动地付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做到“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仅仅指在物质上为百姓谋福利,而且要在精神层面上为人民服务。大到住房、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小到纠纷的解决、农技的传授等,都要使百姓能感受到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温暖,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如果群众的“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因此,在服务群众时,无论大事还是小事,都要做到全心全意。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仅包括党员干部工作八小时之内,还包括工作之外的时间。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没有时间界限,在空间上,也不局限于某个地方,只要人民群众需要党员干部为其排忧解难,党员干部就要在力所能及的任何地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新时期,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心系人民群众,更有力地践行服务宗旨。(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