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本应主动停车,救助伤者,并主动报警联系公安交警部门承担应有的责任。但偏偏有一些目无法纪、心存侥幸的驾驶人,为了逃避事故赔偿责任,不仅不及时报警,反而逃离现场。2019年11月10日,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事故民警们通过缜密侦查,3小时成功破获一起严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嫌疑人已到案。
案情回顾
11月10日下午14时许,廊坊市交警三大队接支队指挥中心派警指令,在廊坊市东大外环三医院路口,有一女性躺在地上,有大量血迹,疑似发生交通事故。接警后事故值班民警武浩、陈万丰迅速赶往现场。
经现场勘查以及调取现场监控,民警很快锁定肇事车辆,一辆车牌照为冀RG77**的小型普通客车与王某(女性)驾驶的电动车相撞,王某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下午15点40许,交警三大队事故民警武浩给肇事司机路某打电话,敦促其主动到大队进行处理。下午16点40许,肇事司机路某到达三大队。
经讯问:11月14时许,肇事司机路某驾车行驶到东大外环三医院附近,由于路某距离路口20米时看见红绿灯正在转换成黄灯,马上就变成红灯,便加速抢灯过马路,与王某的电动车相撞。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路某下车查看王某的伤势,发现王某已无意识,先把王某的电动车挪到了路边,但是心理越想越害怕,冲动驱使便驾车驶离现场逃逸了。
肇事司机路某到案后对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从发生事故到肇事司机归案仅仅过去了不到三个小时。
目前,肇事司机路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