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井陉县上安镇白王庄等28个废弃露天矿山迹地进行修复治理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资环 [2019]19号)文件要求,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河北省 自然资源厅下达的上安镇白王庄等28个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迹地进行修复治理。
现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县 级土地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30 天。土地复垦义务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县 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复核”规定,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上安镇白王庄等 28 个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迹地进行治理,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 30 日内向井陉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联系电话:0311-82025773
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 年 11 月 5 日
附:井陉县上安镇白王庄等28个废弃露天矿山迹地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