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水高新区农村居民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由税务征收,农村集中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参保对象
具有高新区户籍的农村居民。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必须全部参保。
二、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在缴费期内缴费的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三、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1日---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一)符合参保条件的续费农村居民各村集中征缴采取微信缴纳-城市服务、公众号等方式。
(1)通过微信城市服务:点击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模块,“五险一金”—“社保”—“河北省社保缴纳”,依据页面提示,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录入缴费人身份证号,选择缴费年限,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调取缴费人信息,缴费人核对身份信息及缴费归属地无误后(特别提示:请仔细核对身份信息及缴费归属地,正确应显示“征收机关为高新区税务局”),完成缴费支付。
(2)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点击: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选择缴费类型,输入身份证号,缴费支付。
缴费成功可截屏留存缴费凭证,到村委登记上册以便查询;也可随时通过微信查询功能进行缴费查询。
(二)、新参保农村居民持户口本到村委会做参保登记,村委会集中上报乡镇做信息录入,参保登记完毕三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公众号等缴费,缴费成功后将信息报村委会。
(三)、因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错误人员,到本村填写表格,以村为单位持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中心进行更改,修正后再去税务大厅进行登记,更改完成后正常交费,缴费成功后将信息报村委会。
(四)、特殊人群个人不用缴费。民政部门负责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孤儿等,扶贫办负责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联负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1-2级)的参保登记信息收集、汇总及缴费工作,其个人缴费部分统一由同级政府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用缴费。? ?
五、注意事项:
(一)不允许重复参保。
1、学生在学校已参保者,不需重复参保。
2、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不要再缴纳居民医保。
(二)税务部门向各乡镇提供2019参保缴费花名册。各乡镇将各村人员缴费名单下发至各村负责人,各村负责人要逐人核对参保缴费信息,督促村民及时缴费,避免漏保或信息错误,影响村民医保待遇。
(三)一定要通过上述正规渠道缴费,不要尝试其他缴费渠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上当受骗!
六、咨询服务
若发生不能正常参保缴费等问题,请到以下地址或拨打电话:
高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人民西路怡水园东侧办公区建行北侧),电话:2961007。
高新区居民医保中心(胜利西路宝云大厦三楼),电话:2885965 288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