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南皮讯“谢谢南皮法院的执行法官,没想到我的案件会这么快就能拿到执行款项,我为你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点赞”。当事人牛某将锦旗递送给南皮法院执行法官时说道。
2018年10月1日,吴某驾驶普通客车与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本案当事人牛某受伤。南皮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赔偿牛某各项损失共计两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主动履行。法院执行干警冯杰、尹保中等同志偶然得知王某作为另一案件的原告得到赔偿款九万余元,立即采取特事特办的措施,立即驱车赶到王某支取赔偿款的银行,阻止王某的支取行为,通过耐心细致的明理释法,向王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促使其主动到法院履行赔偿义务,整个过程前后不到半个小时,申请人牛某当天拿到赔偿款后,感动的热泪盈眶,申请人牛某与被执行人握手,连声感谢人民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