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早上7时30分,河北高速交警霸州大队民警巡逻至荣乌高速保定方向K807处,发现一辆冀F牌照的小货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车辆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但后方没有摆放警告标志,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从驾驶室的车窗内,民警看到驾驶人正在呼呼大睡,身上盖着的花色棉被非常的抢眼。
驾驶人是一位年轻的小伙子,从天津出发,想在路边停车“眯一会儿”,没想到刚停下就被高速交警发现了。随后,民警要求该驾驶人立即驶离。
高速公路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封闭的通行环境,非法占用应急车道除了给救援车辆造成通行困难外,也给自身和其他车辆带来危险。
为什么不能非法占用应急车道
应急车道本是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的,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根据相关规定,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或停车的,罚款200元不记分;如果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一律罚款200元,记6分。
尽管如此,仍有很多司机无视法规,或是抱着侥幸心理,占用应急车道,导致别人的“生命通道”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