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以来,极其容易出现雾霾,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造成很大的影响。9月24日零时,平山县人民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措施,通知下发后,相关部门在全县区域内对相关企业、单位等进行了拉网式巡查和检查。在检查时发现两处施工工地均在接到政府相关部门下发的通知后,仍置若罔闻,拒不执行政府的停工通知,继续安排人员施工,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平山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两处工地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在以后的工作中,平山县公安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依法惩处,还人民群众一片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