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醉驾司机撞人肇事逃逸 公安交警两小时缉拿归案)
近日,保定市阜平县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公安交警接警后迅速开展工作,仅用两小时就破获了案件。
21时20分许,阜平县迎宾路一辆银色面包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洪临超市门口路段时,把正在遛弯的两名行人刘某、陈某撞到后逃逸。被撞的两名行人被路过村民紧急送往医院。
公安交警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由于案发时间通行车辆较少,加上路过的热心市民提供的部分车牌信息。民警根据视频监控很快就锁定了嫌疑车辆与逃窜地点。
警方找到车辆后通过比对现场掉落碎片发现,这辆银色小型面包车前挡风玻璃破碎,且车身右前方有撞击凹陷痕迹,和肇事车辆特征吻合。公安交警迅速抓捕了车辆驾驶人高某。
经查,肇事司机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肇事司机称:当时喝的有点懵,没有感觉撞到人或物,这才选择了一走了之。至此经历两小时,这起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在此,公安交警提醒您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在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抢救伤员,并及时保护现场。因为一旦驾车逃逸,最终必将按全责处理,严惩不贷!法律法规小讲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8)》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