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不仅是农民朋友的重要财产,如今也成为了很多村庄谋求发展的重要资源。
15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整个形势都在推动宅基地的再利用化。
村庄的重新规划,村书记与村长的兼任制,企业看好乡村的旅游价值,这一系列的反应,都可以看做是,利好农民增收,盘活乡村闲散资源的举措和市场前景。
土地,是乡村比较重要的资源。农村土地的高效利用,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的高效利用,是市场乐见的现象。而通知中有讲到:“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要突出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地方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不搞“一刀切”,不得强迫命令。”
确实是这样的,近年来很多乡村发展的成果性、标杆性的成绩,都毁在了“一刀切”上。多元创新的发展,才是对政策最好的执行。以前为了搞环境,猪舍的过度拆除清理,就是很好的值得反思的例子。只有地方不断的学习,跟上市场的脚步,政策上的创新协助企业去做市场,才会出现新的产业、新的振兴乡村的方式方法。
通知提出,接下来的重点工作:
(1)因地制宜选择盘活利用模式。各地要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2)支持培育盘活利用主体。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统一盘活利用。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项目。引导有实力、有意愿、有责任的企业有序参与盘活利用工作。依法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3)鼓励创新盘活利用机制。支持各地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用于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奖励、补助等。条件成熟时,研究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项目。推动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提供支持。结合乡村旅游大会、农业嘉年华、农博会等活动,向社会推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资源。
(4)稳妥推进盘活利用示范。各地要结合实际,选择一批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乡村产业发展有基础、农民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有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突出乡村产业特色,整合资源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盘活利用样板。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一套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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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同时,通知中也提到了:对宅基地的管理,越雷池半步,将会粉身碎骨!
(5)依法规范盘活利用行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对利用方式、经营产业、租赁期限、流转对象等进行规范,防止侵占耕地、大拆大建、违规开发,确保盘活利用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取得、权属清晰。
要坚决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对利用闲置住宅发展民宿等项目,要按照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尽快研究和推动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对于宅基地的利用,民宿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切入口。在省会城市周边,景区的两翼已经形成了一个个的民宿聚集区。此外,亲子教育业态、研学旅行、文创手作等乡村旅游产业正逐步的融合过来。
合村并镇之后,未来的乡村,曾经的老房子,已不再是我们熟悉的样子。有伤感也有惊叹,乡村总该要向前发展,不是吗?属于我们的记忆,让它珍藏在不朽的岁月里,或许在未来村里的博物馆里也有着我们零星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