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转有用,河北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门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员)
《河北省2019年高职扩招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专项工作方案》已下发,推荐、报名需联系区健局。
联系方式
地点:下花园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联系人:刘祥
联系电话:5187802
详细内容如下:
河北省2019年高职扩招
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专项工作方案
为解决我省当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短缺等问题,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将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养纳入高职护招专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暑,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以高职扩招为契机,广泛宣传动员,充分挖掘和统筹教育资源,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方式改革。通过精心组织、稳妥操作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协调配合等保障措施,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解决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短缺、学历层次低等问题,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条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养方式和费用
此次招生是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健康委为解决我省乡村医生短缺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层次进行的一次培养方式改革,旨在培养能“下得去,留得住,用的好”的基层卫生人才。计划按两种方式进行培养。
(一)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学制3年,2019年计划招生600人,培养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
(二)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学制3年,2019年计划招生200人,培养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
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乡村医生定向培养的生均拨款按正常划拨。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由个人承担,招生学校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县卫生健康局和乡镇卫生院要制定好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培养计划,保证在岗学员学习期间在原单位的待遇。学员按期完成学业并到岗工作后,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学员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进行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商当地财政部门研究制定。
三、招生对象、培养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招生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日前省内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条件、户籍在河北省、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临床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历的人员。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条件,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本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中专或职业高中学历的人员。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专项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报名并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报考人员要通过乡镇卫生院推荐,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报考人员经村委会推荐、乡镇卫生院审核、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后报考。全省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分配我市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名额119名,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名额40名。)
(二)培养院校和招生计划。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均纳入全省高职院校扩招专项工作总体安排,承担此次专项招生任务的院校为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招生院校教学资源确定招生计划。
(三)推荐和报名
2019年10月21日9点至10月30日17点,集中开展报名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将报名点和联系电话通知到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主动接受考生咨询,并安排专人进行报名指导。
1.考生推荐。考生推荐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工作所在地或定向培养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报考人员填写《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推荐表》、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报考人员填写《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推荐表》(一式四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考生档案各留存一份)。
2、考生报名。考生报名工作由工作所在地或定向培养地的县(市、区)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过推荐的报考人员,须携带《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推荐表》或《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等报名所需资料现场报名。报名期间招生考试机构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办公,为考生报名提供一站式服务。
3、考生审核。由工作所在地或定向培养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报考人员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其中,考生的身份、毕业专业的审核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考生的学历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考生户籍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审核。
4、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自定,与第二阶段高职扩招体检时间统筹并进。考生要按时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按医院规定缴纳体检费。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普通高校招生业务办公系统专网采集考生体检结果,确保信息准确,并于11月15日之前完成上报。
(四)考试与录取
1、考试安排。11月统一组织考试,招生考试通过联考单招形式进行,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负责组织,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采取“文化素质+执业技能评价”方式进行考试乡村医生定向培养采取“文化素质+执业适应性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制定《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包括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试卷命题、评阅,成绩登录、发布,复核,录取及相关考务组织安排等内容),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省卫健委下发《考试工作方案》。
2、录取备案。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录取结果于11月底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登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站“高职扩招培养乡村医生志愿填报端口”填报志愿。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未完成计划,按照相同录取方式开展第二次志愿填报和补录工作。录取结果由招生院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教学安排
1.入学时间。2020年春季学期安排入学报到。
2.教学安排。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单独编班;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人员按照全日制教学方式培养,单独编班。
招生院校要统筹师资、教学实训等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整体提升办学水平。
3.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基层医疗卫生
人员专项考试报名工作流程
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考试专项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9时至10月30日17时。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一、推荐。考生工作所在地或定向培养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推荐。其中,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报考人员要通过乡镇卫生院推荐,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报考人员经村委会推荐、乡镇卫生院审核、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后报考。考生须结合实际填写《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推荐表》或《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推荐表》。
二、报名资格审核。被推荐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推荐表、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报名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无需缴纳报名费。考生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由工作所在地或定向培养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的身份、毕业专业的审核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考生学历由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考生户籍由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审核。
三、身份信息采集。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其身份类别, 持《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推荐表》的身份类别为“在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持《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推荐表》的身份类别为“乡村医生”,并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业务办公系统(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身份信息采集。
四、网上报名。通过身份信息采集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从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报名”模块进行网上填报。
五、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到报名点进行照片及指纹信息采集,并在《2019年河北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报名登记确认表》上现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