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0日13时许平山县公安局接到匿名报警:在平山县新某村的一户人家院内存有大量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大量被拆解的电动车零件,疑似被盗车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邱某某位于平山镇新某村租住的院内发现大量来源不明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
经查证,该批被盗车辆里,登记备案的电动车有3辆,其中一辆红色绿某牌电动车系2019年6月11日吴先生在灵寿县被盗车辆,一辆银灰色福某牌电动三轮车系2019年8月8日刘先生在灵寿县被盗车辆。10月18日上午,平山县公安局将被盗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全部返还到失主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