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中午,巡警五大队509车组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海河路某工地食堂吃饭后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询问报警人陶先生得知,其系该工地项目部的工作人员,今天中午在食堂吃完午饭后将手机遗失在食堂餐桌上。等陶女士回到宿舍才发现手机不见了。陶先生一路找到食堂,并询问食堂工作人员,都说没看到他的手机。无奈之下,陶先生只好报警求助。
民警对现场进行初查时,发现工地有一个监控摄像头刚好对着工地食堂的就餐区。这个摄像头有可能记录下了陶先生手机遗失的过程。民警立即到工地监控室查看,经查看发现,原是食堂老板在收拾餐桌时,发现了陶先生的手机,于是便收捡了起来,民警到食堂找到了老板,经过劝说老板将手机归还给了陶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