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幼儿园管理,坚决纠正和制止无证办园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无证民办幼儿园关停工作。为巩固整治成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证民办幼儿园属非法办园,是国家、省、市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举办者要自行关停并清理园内教育教学及厨房等设施设备,做好幼儿退费、清算房租、支付教师工资等事宜,对恶意骗取学费及拖欠教职工工资的,相关部门将追究法律责任。无证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积极配合市政府关停取缔工作,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凡由乡镇、街道以出租等形式提供土地、校舍支持或利用私人出租房屋举办幼儿园的,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业主、房主的安全管理责任。
三、对已关停无证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按照规定停止办园。对已纳入联合验收范围的无证民办幼儿园,待审核备案通过后,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对关停后未经允许复开的,将取消验收及审批资格。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已关停无证民办幼儿园及新开办无证民办幼儿园在未取得办学许可前不得组织办园活动,对拒不关停的无证民办幼儿园,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依法予以取缔。对违法抗拒者,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经营罪,处以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凡是经相关部门取缔后再私自办园的,按照法律法规给予顶格处罚,并经法院核准,列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
特此通告。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