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乌海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10月12日上午9时,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赤峰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在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笔者注意到王东伟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求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要不断提高。
党员干部应当提高自觉学习的意识,把党纪国法入脑入心,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唯此,方能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更能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也能常思贪欲之害,给自己一些警示和敲打,便不会在推杯换盏中放松警惕,小恩小惠面前失掉原则,在人民的唾骂中坠入腐化堕落的深渊。
党员干部的权力由人民赋予,理应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为人民谋幸福,是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则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身为党员干部,应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头,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以“权大不忘责任重、位高不移公仆心”的自觉,管好手中的权力,牢记使命,实实在在贴近群众,服务人民。(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