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政务网发布两则征地信息,内容如下,
征 地 告 知 书
冶河镇东客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栾城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太行大街东侧的土地,面积约31.291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石家庄市栾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石家庄市栾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30日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9]第31号
2019年9月2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挂钩转征函[2019]1号建设用地批复,批准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2019年第3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土地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9.5663公顷(耕地9.1911公顷、农村道路0.375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批准的转用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位置和用途
该批次共2个地块,其中2号地块涉及栾城镇西董铺村集体土地0.3093公顷(全部为耕地),位于石栾大街以西、星桥路以北。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二、征收土地补偿费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被征收地块涉及栾城镇西董铺村集体土地0.3093公顷,属Ⅰ区片,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1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为65.8809万元,青苗补偿费为0.74232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通过区财审的评估数额进行补偿。根据区两办转发的《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意见》和栾农财[2006]3号文件,该费用以转账方式拨付到栾城镇政府,由栾城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拨付到被征地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三、安置办法
被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员由西董铺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法律救济途径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书面形式送达石家庄市栾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88211332
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