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全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
万全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革除丧葬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格实行火化
凡在我区死亡的城乡居民,一律实行火化。同时,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
规范丧葬环境
全面实施“一关闭四严禁”,即:关闭所有棺材铺,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的寿衣店、石材店;严禁“二次装棺”;严禁坟头焚香烧纸、燃放鞭炮;严禁城区内销售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农村公共场所搭灵棚、请鼓匠、沿街游丧、搞迷信低俗活动。
严禁散埋乱葬
所有骨灰集中安葬于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公益性纪念堂、公益性纪念林或寄存在殡仪馆。严禁在沿铁路、沿公路(包括乡镇各公路)、沿通航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包括农村各村民居住点)和开发区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违规建墓。上述禁葬区域内原有坟墓,逐步采取迁移、平坟、改卧碑、绿植遮挡的方式,限期完成全面治理。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倡导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河海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生态安葬方式,对采用生态葬的,政府予以补贴。
树立文明新风
积极引导群众厚养薄葬,丧事俭办,倡导文明低碳祭祀,提倡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祀等形式缅怀故人。提倡到殡仪馆集中治丧。
强化示范引领
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做起,严格做到“四带头”,即:带头执行火化政策;带头革除丧葬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倡导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带头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对违反殡葬改革规定、涉足封建迷信活动和丧葬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公职人员,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依法严厉打击
对因丧葬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妨碍交通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对拒绝、阻扰殡葬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或侮辱、殴打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万全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