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上班第一天,清晨八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一条来自云南省纪委监委的消息: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和正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事儿不稀奇,但这位厅级干部的一连串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非常“扎眼”——他“一口气”违反了党纪处分条例中的5条政治纪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诬告陷害他人;对抗组织审查;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以往落马党员干部主要涉及的几类政治问题,和正兴几乎“全沾”。
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纪律姓“铁”的意识,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工作生活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意识,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强化纪律教育和约束,提升教育实效性,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党员干部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大的德,始终牢记入党时立下的誓言,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不管走多远不能忘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忘了共产党人的灵魂,任何时候都对党忠诚老实、与党同心同德。
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执行纪律不变通。要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守组织纪律,立足本职,服从大局,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要严守工作纪律,懂规矩、守规章、明规范、讲程序,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党员干部要有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决心和勇气,推动工作向前发展。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对上级安排的目标任务主动认领、主动跟进、主动作为,要能打得了硬仗,攻得了堡垒,工作中大胆干事、拼搏奋斗,才能真正实现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许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