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深化“分调裁审”改革,探索二审案件速裁快审和类案集中审理,沧州中院于近日组建了速裁团队。
新组建的速裁团队由3名员额法官、6名法官助理以及3名书记员组成,主要负责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保险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上诉案件以及执行异议、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调解和速裁,预计年结案3000件左右。对于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将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卷宗、当天通知当事人,案件处理遵循调解优先原则,根据当事人调解意愿由法官助理先行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转交员额法官快速作出裁判。
9月29日,沧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利宾主持召开调解速裁团队成立会议,沧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孙兰芬专委以及调解速裁团队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组建速裁团队,对二审案件进行集中办理和速裁快审,是沧州中院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目标的重要尝试,对于促进审判团队专业化、类案裁判尺度的统一和审判质效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沧州中院将以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 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改革,优化速裁快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