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国徽、国歌规范使用指南
马上要国庆了,街上到处挂的都是国旗,那怎么使用才是最规范的呢?
国旗、国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尊重和爱护国旗、国徽、国歌,维护国旗、国徽、国歌的尊严是每个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的尊严,增强国家观念,提高民族自信心,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
以下是县级规范使用国旗、国徽和国歌指南↓↓
应当挂国旗、悬挂国徽的单位和奏唱国歌的场合
(一)全县范围应当升挂国旗的单位、场所
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全县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六、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期间,县、乡镇(办事处)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 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国旗。 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等军事营区按规定升挂国旗。
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室,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庭。
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县政治协商会议开幕、闭幕。 宪法宣誓仪式。 升国旗仪式。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举行或者组织的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等。 在我县举办的重大体育赛事。 其他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

有固定旗杆的单位,在旗杆上升挂国旗。两个以上机关单位同处一座建筑物或一个院子时,只使用一个可举行升旗仪式的固定旗杆,升挂一面国旗。 没有固定旗杆的单位,应本着庄重严肃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升挂国旗的方法。一般在大马路旁的单位用3号旗,在街巷内的单位、楼院用4号旗;插挂国旗的不锈钢旗杆或竹杆长度可为25米,插挂旗杆的下端离人行道地面2米,呈60度角,旗杆下端不要伸出砖柱,以保障行人安全。 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不得低于其他旗帜。 户内悬挂国旗的应挂在会场正面的墙壁(或主席台中央),遇有国际性集会,可与有关国家的国旗并列悬挂。 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全县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依照《国旗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国旗的规格分为六种:1号(288厘米x192厘米);2号(240厘米×160厘米);3号(192厘米x128厘米);4号(144厘米×96厘米);5号(96厘米x64厘米);6号(66厘米x44厘米)。
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单位正门上方正中处。 国徽由国家指定的企业统一制作,其直径的通用尺度为下列三种:(1)100厘米;(2)80厘米;(3)60厘米。
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在法定场合奏唱国歌时,应当使用国歌标准演奏曲谱或者国歌官方录音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