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自2019年9月24日7时起,沧州市建成城区实行非营运车辆(含外埠机动车)2个尾号禁限行措施。
2个尾号禁限行期间,黄骅交警将利用电子警察、现场执法等手段,采取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查违反禁限行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限行以来,仍然有个别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违反单双号限行的规定上路行驶。有些驾驶员认为只要避开民警的视线,就可以不被发现,免于处罚。这些做法都是不可取的,道路上方的电子警察和路面执法警察正盯着你,等待着违法上路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