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交警发布集中整治低速电动汽车安全预警
-低速电动汽车无证不能开啦
当前,我县主城区低速电动汽车增长较快,驾驶人多为中老年人,这些车辆多数无牌无证,行驶当中不遵守交通法规,随意变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等现象突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造成主城区道路通行混乱,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频发。
为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证群众出行安全,盐山县公安交警大队郑重提示广大低速电动汽车驾驶人:低速电动汽车技术参数标准属于机动车,参照国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认定标准及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低速电动汽车的驾驶人应取得C3(含C3)以上驾驶证,无证驾驶低速电动汽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交警将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针对低速电动汽车乱停乱放、随意变道、逆向行驶、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现象,交警大队决定在国庆节后,将对无证驾驶低速电动汽车等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
盐山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低速电动汽车驾驶人,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果严重,损失较大。希望不要图一时方便危害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文明守法安全驾驶。请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否则交警将予以严惩。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