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霸州市居民王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在相关诉求被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后,仍然多次越级到非信访场所表达无理信访诉求,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犯罪。王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于近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信访是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但是应该正确、合法行使。提醒广大群众,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不能触犯法律的底线,要通过理性手段、合法渠道,做到理性维权,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以及扰乱滋事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