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冲动行事有成本,伤害他人必受罚!)
市区派出所迅速处置一起故意伤害案
2019年8月7日下午,司某某来到冀州区某市场卖梨,后王某某与妻子刘某某同样来到同一地点卖苹果,双方因争夺摊位发生了口角,后相互辱骂。开始双方用水果投掷对方,后王某某和刘某某情绪更加激动,一起对司某某进行殴打,致使司某某颈部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市区派出所作出对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以案说防
故意伤害防范
一、小不忍则乱大谋,气不服易生血灾
人与人相处,产生矛盾是正常的。处理得好,其实都是些小事;但处理不好,点滴小事也可能引发一场血案。年轻人血气方刚,有问题用不正当的方法解决,结果酿成大错,断送一生前程。
二、酒中之兴,杯后冷静;一时之威,一生之悲
大多偶发性犯罪,当事人事先并没有伤害他人的主观动机。特别在一些社交活动中,一些偶发、突发的小事,因处理不当,当事人其中一方逞一时之气,最终酿成严重后果。
三、放爱于生路,家和万事兴
谈男女朋友、夫妻感情纠纷,本应当理性解决,但一些人面对纠纷不妥善化解,反转化为情感暴力,甚至故意伤害、杀人等刑事犯罪,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家庭矛盾,本不应该靠暴力解决。婚恋纠纷,可向妇联等相关组织寻求帮助。盲目使用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更极易引发家庭伦理悲剧。
四、钱债之争解于法,无需以死用命搏
得不到应得的劳动报酬,拿不到应还的债务,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绝不能因一时不忿,走上极端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