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南皮讯苏洵在《上田枢密书》中说到:天下之学者,孰不欲一簇而造圣人之欲。时刻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当做自己的使命,才能真正的取得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胜利。
案件经过:2015年5月15日,原告(15人)经案外人潞灌乡焦山寺村王玉龙介绍与被告达成运输合同,由原告(15人)给被告张国顺承包的南皮县扶贫项目焦山寺村田间砖路运砖,至2015年6月25,原告方共运砖567500块,计运费28375元。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催要,被告总是搪塞就是不给,无奈原告(15人)于2019年2月15日向南皮县人民法院起诉,南皮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15人)的诉讼请求,被告不服上诉至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8月9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身判决。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15人)于2019年9月16日依法向南皮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李阳拿到这个案子后,经了解被执行人的职业系教师,遂决定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处,在未惊动校领导的情况下,将被执行人喊出,将其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可能对其工作、生活产生的影响严肃告知,被执行人摄于高压执行,立即将拖欠的运费交至执行干警李阳的手中。为尽快将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执行干警李阳第一时间联系了该案的诉讼代表,并依法交接了执行款,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干警心得:执行案件相对来说都是当事人双方矛盾比较尖锐,不宜短时间解决的,欲想高效的提升执行质效,唯有秉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准则,坚守“法律威严不容侵犯”的底线,彰显强力执行的霸气,用活执行措施的手段,也只有高效的提升执行质效,才能真正不负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