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又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近日,廊坊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1、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2、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收送节礼谋取私利;
3、严禁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
4、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5、严禁借各种名义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6、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车辆;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11、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干部作风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两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率先垂范作用,带头讲规矩、守纪律、转作风,带头抵制不良风气,自觉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加强与财政、审计、税务、电信、金融等部门的合作,组织开展好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活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规吃喝、收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形成全市上下整治“节日腐败”的强大气场。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禁而不绝,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责问责,既处理当事人,更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