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前7个月全市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沧州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上下联动、内外配合、共同发力的方式,打出一套整改“组合拳”,迅速扭转工作被动局面。截止8月底,全市共提出检察建议399件,采纳312件,采纳率跃居全省第四位。一是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今年前7个月,全市两级院提出检察建议340件,采纳194件,提出数量居全省第七位,采纳率居全省第九位,相比市院党组争先创优的要求,出现一定差距。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办案人员对统一系统中检察建议模块运用不熟练,案卡填录不及时,造成检察建议漏填、漏报。对此,市院研究室、案管办密切配合,一方面积极向省院对口条线汇报情况,查漏补缺,更正数据;另一方面通过微信群,加强案卡填录、数据统计工作,指导办案人员掌握正确录入方法,严防数据丢落失实,市院各业务部门加强条线督导,特别是公诉、未检部门检察建议采纳率在短期内迅速提升至100%和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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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院领导亲自部署,加强调度。市院党组专题研究检察建议工作,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浩提出明确要求,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英杰召集市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提出数量和采纳率排名后三位的基层院检察长电话约谈。东光、肃宁等基层院检察长直接调度,每天过问工作进度,推动本院检察建议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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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实行“审评督”,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东光县院做法,在检察建议发出前,通过职能部门严格审查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确保检察建议有理有据。检察建议发出后,由职能部门及时启动评估程序,对检察建议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回复内容与建议内容是否相符、落实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严防检察建议重数量轻质量。检察建议发出后,对被建议单位定期回访、跟踪,了解建议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