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男子宋某在石家庄打工期间,在聊天工具上两次冒充军人谈恋爱,并骗取女方钱财,最终进了“班房”。近日,石家庄桥西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
90后宋某曾在2011年因盗窃罪被判刑十个月。出狱后,他于2012年从黑龙江到石家庄,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为了打发闲暇时间,宋某便想在网上接近女孩儿寻找刺激。想到冒充军人可以取得女孩的信任,便在网上购买了军服,开始在某聊天工具上冒充军人寻找目标“谈对象”。在2018年10月初,宋某通过某聊天工具与史某相识,因为史某对军人很崇拜,两人聊得很投缘。随着两人交往的逐渐深入,宋某邀约史某来到其出租房内,取出有关军人四个季节佩戴军衔的服装,史某见到衣服上有军衔和宋某名字的胸章,便相信了宋某的军人身份。在两人交往期间,游手好闲、没有经济来源的宋某多次找借口向史某“借钱”。他先以买电脑手头紧为由,让史某支付了电脑钱。此后不久,宋某又想买一部手机,他担心“借钱”的心思不能得逞,便又以给领导送礼为由,再次让史某转给他4000元。两人交往期间,史某陆陆续续“借给”宋某1.5万余元,史某多次索要,宋某声称发了工资就还,可还钱的事却始终不见踪影。后来,两人由于吵架闹了矛盾,宋某多次让史某到他家里玩,史某都拒绝了。“不甘寂寞”的宋某在2018年10月底又通过某聊天工具与赵某相识,并继续对赵某谎称他是军人,由于赵某见过宋某穿军装的样子,对“军人”宋某的身份深信不疑。无巧不成书,这天宋某与赵某在其住处约会时,被恰巧赶来的史某发现,史某遂得知宋某“脚踏两船”欺骗自己,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随后,公安机关在宋某的出租房将其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到案后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依法从轻处罚。宋某原有犯罪前科,当庭自愿认罪,赃款应予追缴。最后,法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