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水人:蜀黍请你参加听证会)
为进一步促进衡水市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提高立法质量,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立法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衡水市公安局将就《衡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拟定的部分条款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9月中旬。
(二)地点:衡水市公安局。
二、听证事项
对衡水市公安局起草的《衡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草案)》拟定的以下内容进行听证:
(一)对拟规定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合理性、可行性。
(二)对拟规定第十条,对违反本条例行为予以处罚的条款的合法性,处罚数额的合理性。
三、听证参加人
听证参加人是应邀参加听证会、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听证参加人在申请参加听证会时,对听证事项应有明确的书面意见、建议。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均可申请成为听证参加人。
四、报名及产生方式
(一)报名方法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电子邮件、现场登记等方式申请。申请人员需填写《衡水市公安局立法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节假日接受电子邮件申请)。
(三)报名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遵循公正、公平的态度,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3.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名额及构成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参加人15-20人,由公开征集和组织机关聘请的方式产生。公开征集的听证参加人8-10人,由组织机关根据所持观点、报名顺序、行业特点等从报名人员中选取;听证参加人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代表等人员由组织机关聘请。
五、其他事项
(一)《衡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草案)》《衡水市公安局立法听证会申请表》请登陆衡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查询下载。
(二)申请人数未达到本公告所列人数的,所有申请人为听证参加人。
(三)听证会所涉及的其他事项,待听证参加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翼翔、李大龙;
联系电话:0318-2966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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