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安在自己的棉田查看棉花长势
“农时不等人。清明节前后种棉花,雨水儿一大就得赶紧追肥,8月份发补贴肯定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只能东拆西借先凑上化肥钱,140多亩棉花地的化肥钱也不是小数啊。”让大城工业园区付庄村棉花种植户刘永安大哥高兴的是,今年6月初他就比往年提前一个多月领到了2万多元的棉花价格改革补贴,帮他解了燃眉之急。
提前领到补贴款的刘大哥心里有了底气,已经开始盘算着扩大种植面积,明年争取种上300亩。刘大哥不知道的是,他之所以能够提前领到补贴,都源于两年前市委组织的涉农资金专项巡察。
2017年,市委对涉农资金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巡察时发现,省级棉花价格补贴资金一般是第二年的5月底拨付到大城县财政,县财政部门与农业部门履行相关手续后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代发银行,由银行再拨付到棉花种植户账户。由于中间手续繁琐、环节较多,导致棉农一般都要在7月下旬才能领到补贴,有时甚至要等到11月份。
“我们研究制定了《棉花价格改革补贴资金运行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建立了棉花补贴工作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压缩中间环节和审批时限,加大对各镇的督导力度,确保县级财政在收到上级补贴资金后30日之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的种植户手中。”该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收到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认账领账、立行立改,让广大棉花种植户享受了便利、得到了实惠。
据悉,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市委专项巡察结束后,大城县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部署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印发《巡察整改“回头看”暨共性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一案一督办,确保巡察工作落地见效。目前,巡察组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讯员 邱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