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票系统停机升级期间 纳税人仍可以正常开票)
人民网石家庄9月3日电 (祝龙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发布通告,2019年9月20日17时至2019年9月27日上午8时30分将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届时,相关信息系统将停机,与增值税发票相关的业务将暂停办理。停机升级不会影响开具发票,纳税人可以使用离线开票功能正常开票。
通告称,自2019年9月20日17时起,河北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以及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办理纳税人开业登记(含跨区域报验)、基础信息变更(含税种调整)、跨区迁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注销(含简易注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核定、领用、冲红、认证、勾选、验旧、退回、缴销、查验;增值税发票代开(含小微企业网上免税代开电子发票)、代开发票作废、冲红;税控设备发行、变更、抄报、清卡、解锁、注销;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逾期)、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增值税一窗式申报比对等业务事项(详见附件)将全部暂停。同时,“河北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助办税终端将暂停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系统”将停止服务。
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2019年9月27日上午8时30分起,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完毕,所有业务恢复正常办理,同时启用具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功能的“河北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升级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一)除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涉税事项均可正常办理。
(二)纳税人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作废。
停机升级期间可使用离线开票功能正常开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提醒广大纳税人,停机升级不会影响开具发票,可以使用离线开票功能正常开票。同时务必在停机前做好以下工作,以保证停机期间正常开票。
1.提前申领足额发票。请结合正常经营需要,在2019年9月20日17时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领足额的发票,以保证停机期间有票可开。
2.及时登陆开票系统。请务必于2019年9月20日17时前在联网状态登录一次税控开票系统,确认离线开票时限和金额已自动下载完成(离线开票时限少于10天的,已统一设置为10天);请在停机后开始使用离线开票,以保证有足够的离线开票时限。
3.及时下载成品油库存。成品油经销企业,于2019年9月20日17时前完成成品油购进数量的勾选确认;成品油总机构完成向分公司调拨油品。
业务办理提醒
(一)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停机时间,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车辆购置税申报、发票领用、房产交易等涉税事项,尽量降低系统升级对办理涉税业务带来的影响。
(二)按时联网登录税控开票系统。请纳税人务必于2019年9月20日17时前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发票,并联网登录税控开票系统,确认相关离线开具时限和金额自动下载完成。
(三)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本次系统升级后,“河北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为“河北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系统”停止服务。届时,主管税务机关将会组织安排纳税人培训并陆续推送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税务机关将通过以上渠道发布相关消息。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参加培训和下载辅导资料,熟练掌握系统相关操作。
(四)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等待时间过长等情况。